员工16天未签到被辞退,企业被判赔偿近5万元,原因何在?


 
近日,一则“员工连续16天未在微信群签到被辞退,获赔4.9万余元”的事件,引发了不少争议。
 
事情是这样的,2018年5月10日,新疆某公司在微信群发布手机App签到制度,如没有签到按旷工处理,而员工赵某连续16天未在App签到,该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为由将其辞退。
 
之后,赵某申请仲裁,该公司被裁决需要向赵某支付25119元的经济补偿金。该公司不服,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书,得到法院支持。
 
原以为事情告一段落了,不过赵某上诉至法院,并且提交了App签到未写入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的证据,得到法院支持,该公司被判向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9340.43元。该公司还是不服,提起上诉,但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。
 
至此,这场持续两年多的纷争尘埃落定。
 
回过头来看,新疆某公司为什么会败诉?原因只有一个:没有将在App签到纳入正式的企业规章制度之中。这在《劳动合同法》中是有据可依的,如下图第三十九条中的第二点。
 
 
这也给我们陶瓷企业提了个醒,如果要以旷工为由辞退某员工,则需要将构成旷工的条件写清楚,并且纳入企业正式的规章制度,而且还要保留员工知悉这一制度的证据,三者缺一不可。这同样写在《劳动合同法》里头,如下图所示第四条。
 
 
然而,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也是有讲究的,不能随便拿一个出来就能被认定有法律效力。根据上述第四条的规定,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,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,提出方案和意见,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。
 
不过,这些约束对于有些企业来说,其实是很容易做到的,但就怕容易的事情企业却没有做。
 
说到这里,作为员工的你也不要认为直小编是在偏向企业,因为《劳动合同法》是倾向于保护员工的。而且按照历史发展规律,这一法律只会对企业越来越严格。
 
比如在法国发生的一个新闻,一名员工因过失给公司造成了损失,根据我国的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九条中的第三点规定是可以直接开除的,但是在法国却不行,因此这名员工被调去了别的悠闲岗位,但并没有主动辞职,在新的岗位上这名员工因病请假之后被公司辞退,之后该员工上诉并得到法院支持,最终获得5万欧元即近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。
 
综上所述,喜欢在微信群发通知的陶瓷企业要特别注意了,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信息要慎重,如果是规章制度一定要正式确立并公示,同时最好留下员工的书面签字,证明已尽到告知义务。
 
新疆某公司的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,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,学法、懂法才能防止不必要的损失,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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